1.發條彈簧橫置使用
2.過大壓縮量的使用(30萬回條件,接件密著長之使用)
壓力產生進而造成折損,接近密著長之使用,會使發條彈簧線部逐漸密著如此,因為發條彈簧定數變高造成荷重曲線隨之生高,近而產生高應力使發條彈簧斷裂,請不要使用過30萬回。
3.無發條彈簧導引的使用
如在舞發條彈簧導引的情況下使用時,很容易造成發條彈簧底部及本體之扭曲,其扭曲部之局部高壓力是導致發條彈簧斷裂的要因,請一定要使用內徑導銷或外徑導引等裝置。
4.發條彈簧外徑與沉頭孔
沉頭孔與發條彈簧間隙頭太小時,會因發條彈簧壓縮致使外側膨大與沉頭孔磨擦造成力集中斷裂,較的沉頭孔徑為發條彈簧外徑+1.5mm。自由長較長的發條彈簧時請用沉頭孔形狀。
5.導銷長度及沉頭孔較短時
導銷太短,會造成導銷頭部與發條彈簧磨損而斷裂,導銷的理想長度設定為發條彈簧長之1/2以上,并請倒C3之倒角。
6.發條彈簧串聯的使用
以串聯方式使用時致使發條彈簧彎曲,并越導銷或沉頭孔長度,進而造成一相同原因之斷裂,及因發條彈簧本身荷量之稍許差異造成荷重較弱者承受更大的壓縮量面斷裂。
7.碎片,異物夾雜使用時
夾雜異物部分會造成卷部無作用僅其他部分之壓縮,實質的卷數變小近面造成高應力并斷裂,請勿將異物夾雜于發條彈簧內。